

员工培训管理办法
为规范单位内部管理,保障员工培训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,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,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管理范围
本所在岗正式员工。
二、培训类型
1、业务培训
指参加由行业系统或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。
2、职称培训
1)参加与职称聘任相配套的计算机、外语考试的考前培训
2)参加以考代评职称系列(经济、会计、统计等)考试的考前培训
3)参加不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职称考试的考前培训
3、学历教育
指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学习(仅限一个专业,且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相关),不包括参加无法申请学历、学位的课程进修班和国家不承认学位学历的培训学习。
三、学习形式
员工参加学习必须做到学习与工作相互兼顾,除业务部门安排的业务培训外,员工学习一般以业余时间为主,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。
四、申报程序
1、业务培训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,由单位统一组织,办公室牵头,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培训名单,报所领导批准并组织实施。
2、一般员工参加职称培训和学历教育的,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所行政正职领导批准,办公室备案;其他人员申请学习的,由本人提出书面报所行政正职领导批准,报办公室备案。
3、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均应交由办公室登记备案。
4、凡未经批准、备案,自行参加培训或学历教育的,单位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。
五、考勤管理
1、凡在工作时间外出参加各类培训、面授、考试的,均应提供相应凭证,并在当月考勤表中注明情况以备查。
2、上级安排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由单位指派的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,按出勤管理。
3、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(包括函授、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)及经单位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、考试等,均应先用公休假抵冲,不够抵冲的部分按事假计。
六、费用报销
1、参加业务培训的费用由单位统一交纳。
2、参加职称培训,由个人先行垫付培训费用,培训结束可凭相关收据报销一次培训费用,考试费用自理。
3、参加学历教育的员工,由个人先行垫付学费,完成学业后可凭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报销全额学费,其它费用自理。
4、学习费用的报销由办公室统一扎口报批。
七、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。